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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彭水县事业单位招聘31人简章

来源: 重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网 时间: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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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消息:《2019年重庆彭水县事业单位招聘31人简章》已发布,鸿知教育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更多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鸿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以下是《2019年重庆彭水县事业单位招聘31人简章》全文。


  彭水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彭水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县正式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24日9:00时至26日18:00时期间访问彭水县人事招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183.230.93.132:8081/网址下同),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面试和聘用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2月26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若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后请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后,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人员须在2019年12月26日23: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1日9:00时起至2020年1月3日18:00时访问“(http://183.230.93.132:8081/)”报名网址,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资格审查情况、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于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ps.cq.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告栏。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月4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访问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ps.cq.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告栏进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地点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栏公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0年1月8日上午9:00--下午17:30,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比例为1:2。按拟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拟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岗位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由该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结构化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科目知识》×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一楼公示栏公布,并于2个工作日之内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折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是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的优先,其次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前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彭水县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关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查看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8496838023-78496338

 

  本简章由重庆市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彭水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彭水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4.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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